專題月賽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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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9.02.04 第25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修正第七條、增列第十一條 (11)項、(12)項、(13)項
99.06.27 第25屆第四次理監事會議刪除第十一條(12)項、(13)項、修正第十一條(9)項
100.12.18 第25屆第十次理監事會議修正第五條
104.10.12第27屆第十一次理監事會議修正第九條(一)項、第九條(二)項
一、宗 旨:
本會為提昇影藝水準,連繫會員情感,增進相互觀摩砌磋機會,辦本影賽。
二、題 材:
請參照專題影賽活動日程表。
三、說 明:
1. 近郊人像攝影活動,以本會所聘請模特兒為準;日期、時間、地點詳見活動日程表。
2. 專題攝影,請會員參加各當月活動行程之比賽主題。
四、資 格:
限本會會員及本會所辦「攝影班」之學員。
五、作品規格:
限6×8彩色、黑白照片,不得加色、拷貝、複製、連作及曾得過獎之作品,不得參加。
六、參加張數:
1. 近郊人像作品,每人以二十張為限。
2. 專題攝影作品,每人以二十張為限。
七、收 件:
次月評審日( 第一個星期日、晚上七時前 10 分鐘繳交截止 )送達評審會場為準。
聯絡處收件日期為,評審日當天中午截止交件。
會務中心: 40757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528號3樓,請註明專題月賽。
八、評 審:
依公告日期,於本會活動中心評審。
( 一月份活動於二月份評……以此類推 );歡迎參觀,得獎名單刊登於網路及會刊。
九、獎勵辦法:
採用按月評審,按年度累計積分獎勵
每月評審:佳作以上比例約為總收件數之15一20%
(一)主題區分為兩組:
1.少女人像組
2.專題影賽組
3.視實際狀況,作機動性調整。
(二)給獎方式:頒贈精美裱框獎狀於會員大會頒給。
每月名額:金牌獎一名:頒獎狀一紙、積分5分。
銀牌獎一名:頒獎狀一紙、積分4分。
銅牌獎一名:頒獎狀一紙、積分3分。
優選獎五名:積分2分。
佳作若干張:積分l分。
年度總積分獎勵:(不另外給獎品)
年度金牌獎一名:頒精美獎牌一面
年度銀牌獎一名:頒精美獎牌一面
年度銅牌獎一名:頒精美獎牌一面
年度積分:積分1分可折抵30點=30元
滿100點可換,7-11之100元禮券一張或現金
積滿點數可折換等值之攝影商品,如:彩色正片、記憶卡、防潮箱獎品以會務中心所提供之,現有獎品為準,
不得額外指定。 點數可搭配,積滿100點為一個單位,餘數不另給獎。所有獎牌(狀)、獎品於會員大會發給。
十、頒 獎:
得獎獎品及獎牌均於次年會員大會中頒贈。
十一、附 註:
1. 參加作品請於作品背面粘貼參加表並詳填會號、姓名、題名。
「攝影班」之學員背面寫明參加攝影班「期別」。
2. 參加作品應為本人之作品,不得冒名頂替,違者取消資格,獎位不予遞補。
3. 入選以上作品得選刊於本會刊物其它文宣媒體,不另致酬。
4. 未入選作品如需退件,請附足回郵信封。( 屬本會所辦近郊人像攝影,作品一律轉贈模特兒 )。
5. 參賽作品如因郵遞或不可抗拒之意外,而發生損失,本會恕不負責。
6. 月賽曾入選以上作品不得再投,違者取消得獎項目,及當項年度積分。
7. 每月入選以上作品不退件,以利查核。
8.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,得由評審決定獎額從缺。
9. 每月金、銀、銅得獎作品作者不得重複。
10. 凡參加本影賽者,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。
11. 優選以上得獎者,由月賽主席電話通知得獎者,三天內請將得獎作品相片,以電子檔 ( 600萬像數以上 ) 方便學會作業,跟上傳相片品質,未傳相片檔案者,取消當月得獎資格 ( 年底積分不發給該月得獎獎金 )